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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 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节)
阅读次数:2536 添加时间:2019/11/7 发布: 管理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

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节)

(苏政办发〔2019〕5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

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在新一轮发展中争取优势、赢得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加大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力度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符合国际惯例、注重量质并举、与贡献挂钩”的原则,突出中小企业、创新引领、系统推进、上下联动等四个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为高水平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快增长,总数达30000家,在全国继续保持前列;企业创新水平显著增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100%,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达60%,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5万件;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省级以上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省比重超5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5%。

(二)推进机制和措施。各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快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服务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培育、认定专项经费以及相关工作经费,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要充分发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完善部门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和协同推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育计划,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标找差,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任务分解和考核。以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纳入《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为契机,省级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各设区市要对照目标任务,增强担当意识,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逐级压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确保完成目标。省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跟踪和分析,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二、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础

(一)全面梳理遴选优质中小微企业。

(二)加快孵育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

三、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

(一)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引进创新人才队伍。

(四)助推高新技术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四、发挥创新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一)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三)打造科技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五、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

(一)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矩阵”作用。

(二)提升高新区创新发展水平。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计划,以建设一流创新型园区为目标,着眼“一区一战略产业”,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省、地、园区联动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密集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引导高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导资金,加快构建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新机制。统筹发挥省级以上开发区各类企业培育载体作用,结合地方转型升级和区域产业优势,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省地联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三)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依托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建设高质量的创业企业孵育基地,把孵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作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奖补。加快建设创业、产业、文化和社区等功能有机融合的众创社区,创建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形成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围绕产业链延伸、配套需求,孵化相关科技型中小企业。

六、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打造高新技术标杆企业

(一)加快发展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引导其开展股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其开辟上市绿色通道,支持其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做优做强,成为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的瞪羚企业。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计划,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专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做精做强,支持企业进行“四化”升级,装备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升级,支持企业上云和互联网化提升,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培育认定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创一批国家单项冠军企业。

(二)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入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遴选规模大、带动强的龙头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集成支持,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龙头高新技术企业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速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三)建设高新技术标杆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评选发布省百强创新型企业,支持各地评选发布区域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省、地联动加大宣传力度,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理念、创新机制,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品牌效应,为全省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示范。

七、优化政府创新服务水平,营造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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